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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3—2024学年第一学期寒假和第二学期开学工作安排的通知
时间:2022-12-27  阅读 次  发布者:  供稿:

各党政管理部门、教学部门、教辅部门,附中:

按照学校工作安排部署,现将2023寒假和2024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寒假放假安排

(一)学生于2024113日(星期)放假,参加完最后一门考试即可离校。

教职工20241月20日(星期六)放假。

二、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安排

(一)教职工于2024225日(星期)报到上班。

(二)学生于2024226日(星期)、227日(星期)报到,228日(星期正式上课。

三、寒假用印安排

假期间,如有用印需求,请履行用印审批手续,于每周一、四上午9:00—12:00到党政办公室(泉山校区行政楼309415室)办理具体业务(联系人:李瑞俊,电话:8989899;杨晓宇,电话8989127)。

四、其他要求

(一)严格执行值班制度。继续执行校领导带班、处级干部行政值班制度,行政值班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。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及附中结合本部门实际自行安排假期值班工作。要严格执行值班纪律,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时间,值班期间保持通讯畅通,做好值班记录。

(二)做好上情下达工作。党政办公室要做好与自治区党委、政府,自治区教育工委、教育厅,乌兰察布市委、政府的对接、沟通、联系工作,确保寒假学校相关工作正常运转。各部门、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,党政主要领导是信息报送第一责任人,确保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并进行有效处置。

)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。各部门、二级学院要做好假期防火、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,校园安全管理处要做好假期校园治安、消防等工作,后勤基建处要做好水电、清洁等后勤保障工作要加大巡查力度,确保校园持续安全稳定。

(四)做好师生安全教育。宣传部、网络中心要持续开展网络信息安全等教育;学生处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等教育;校园安全管理处要做好防盗抢、防网络电信诈骗等安全教育;后勤基建处要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,加大食品安全等教育;各部门、二级学院要做好交通安全、防溺水等安全教育。

执行教职工外出报备制度。各部门、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(含主持工作)外出向学校主要领导分管(联系)领导报备;副处级干部外出向学校分管领导、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备;其他人员外出向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备

(六)学生处、团委要组织好学生离校返家工作。

各级领导干部要保持手机畅通,确保遇突发情况能第一时间进行联络处置。

)其他要求。各部门、二级学院要于1229日(星期17:00前将120日至224日的寒假值班安排表由主要领导签字、盖章,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jnsfxydzb@163.com邮箱。值班表中要详细列出带班值班人员、值班时间、值班职责及联系方式。

)附中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期末、假期和开学等有关工作。 

  附件:集宁师范学院2023—2024学年第二学期校历.doc

 

 

 

集宁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

  20231227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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